本報訊(記者 張嵐)我省每年將設立5000萬元以上孵化器建設專項資金,支持孵化器建設和發展。日前,省政府辦公廳下發《加快科技企業孵化器建設與發展的措施》,提出包括加大財政資金支持力度在內的8條利好政策。
  目前,我省有國家級孵化器16家,省級孵化器36家,孵化器面積300餘萬平方米,在孵企業3000多家,但與東部沿海地區相比仍有較大差距。《措施》明確,我省將科技企業孵化器建設納入科技計劃項目資金支持範圍,在省級科技計劃項目經費中每年設立5000萬元以上孵化器建設專項資金。資金將採用以獎代補、後補助、風險補助、擔保補助等方式,對各市州新建或改建孵化器、科技孵化平臺新增實驗儀器、在孵企業投入、國家級孵化器認定,以及孵化企業上市等方面給予相關項目資金補助。
  我省明確,各市(州)政府是本行政區域孵化器規劃和發展的責任主體。高新技術產業開發(園)區、高新技術產業化基地都應建有省級以上孵化器,經濟技術開發區、工業園區等原則上都應建有孵化器。各級政府要結合當地實際和財政狀況,統籌科技專項資金,支持當地孵化器建設和發展。孵化器所在地政府要制定相應的優惠政策,鼓勵和引導孵化畢業企業在當地落戶,到高新技術產業開發(園)區發展壯大。
  (原標題:每年超5000萬元支持孵化器建設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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